督导方案
2022 年“双减”督导工作方案
南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
通教督委办函〔
2022
〕
6
号
关于印发《南通市
2022
年
“
双减
”
督导
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、南通经济技术
开发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、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
公室、苏锡通产业园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
“
双减
”
的文件精神,
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将
“
双减
”
督导作为
2022
年教育督导
“
一号工程
”
的工作要求,根据《省政府教育督导
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
<
江苏省
2022
年
“
双减
”
督导工作方案
>
的
通知》(苏教督委办函〔
2022
〕
15
号)文件要求,市政府教育
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《南通市
2022
年
“
双减
”
督导工作方
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各地要依据本方案,全面部署
“
双减
”
督导工作,分别于
6
月
15
日和
11
月
15
日前,就
“
双减
”
督导实施、推动落实、经验成效
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(模板见附件
1
)、《
“
双减
”
工作督导要点》
报表(见附件
2
)一并及时报送我办。
联系人:张东锋,
联系电话:
13328097733
,
邮 箱:
ntsjyjddc@163.com
。
南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2022
年
4
月
20
日
(此件依申请公开)
—3—
南通市
2022
年
“
双减
”
督导工作方案
“
双减
”
是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实施的重大教育民生工程,是
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、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重要举措。根据《国
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将
“
双减
”
督导作为
2022
年
教育督导
“
一号工程
”
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
2022
〕
10
号)和《省
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
<
江苏省
2022
年
“
双减
”
督
导工作方案
>
的通知》(苏教督委办函〔
2022
〕
15
号)要求,为
在
“
双减
”
工作中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职能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
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
“
双减
”
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落
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,着眼建设高质量
教育体系,发挥南通
“
教育之乡
”
优势,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,
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,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,有效缓解
家长焦虑情绪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、健康成长,学生过重作业负
担、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
1
年内有效减轻、
3
年内
成效显著,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。
二、工作原则
坚持依法治理、标本兼治,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、未成年人
保护法等法律规定,加强源头治理、系统治理、综合治理。
坚持政府主导、多方联动,强化政府统筹,落实部门职责,
发挥学校主体作用,健全保障政策,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。
坚持统筹推进、稳步实施,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
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有关规定,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专项
督导,积极推广典型经验,确保
“
双减
”
工作平稳有序。
三、工作目标
紧扣我省
“
双减
”
工作《实施方案》
28
项重点任务和《南通市
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
实施意见》
30
条工作举措,重点对各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
发展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、课后服务经费保障、校外培训机构监
管政策落实及治理、舆情管控和风险处置等及全国试点城市
3
项
试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大督查指导力度,建立检查、反馈、整改
相结合的长效机制,将
“
双减
”
工作作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夯
基工程和关键领域加以推进,努力使
“
双减
”
成为工作常态。
四、工作安排
(一)纳入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内容。
将
“
双减
”
落实情况及成效纳入
2022
年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
导评价重点内容,并作为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,督促各地切实履
行主体责任。今年组织市级实地督查,将重点关注县级政府及相
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和贯彻落实
“
双减
”
工作部署等情况,突出问
题导向,推动部门履职尽责,形成落实
“
双减
”
的整体合力。
(二)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。
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
室今年上半年、下半年将各组织一次“双减”工作专项督导检查,覆盖所有县(市、区)。各地要积极开展“双减”工作专项督导,做到逐镇逐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全覆盖,着力查找问题短板,推动工作落实。要结合国家和省、市“双减”举报平台、电话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各地有关问题的投诉举报等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、发督办函、组织“回头看”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和学校进行督查,有效推进整改。
(三)实施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。
各县(市、区)教育督导
机构要健全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,组织中小学责任督学开展
“
双
减
”
工作常态化督导,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督导要求,履行应
尽职责,采用校园巡查、推门听课、查阅资料、问卷调查、走访
座谈等形式,每月至少到校督导
“
双减
”
工作
1
次,覆盖所有义务
教育学校,全面了解和督促
“
双减
”
落实情况。因疫情防控需要,
组织线上课程学习的部分地区,要探索并通过
“
云督导
”
模式,聚
焦学校线上教学落实
“
双减
”
要求,指导学校提升在线教育教学质
量。要充分运用省责任督学履职记实平台加强对督学履职管理,
健全督导过程中即时记录和发现问题反馈及上报工作机制,对存
在问题整改情况持续跟踪问效。
(四)加大通报与问责力度。
进一步完善
“
双减
”
工作通报制
度,加大责任追究力度,对推动
“
双减
”
工作责任不落实、措施不
到位、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重大涉稳风险的地方、部门、学校及相
关责任人进行通报,通报要点到人、点到事、点到痛点。对多次
通报、重点约谈、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,依据《教育督导问责
办法》启动问责程序,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
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、市重大决策部
署要求,把
“
双减
”
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,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
强化组织领导,落实属地管理,压实部门责任。各县(市、区)
教育督导机构要结合本工作方案,制定切实可行的督导工作实施
方案,抓好
“
双减
”
工作的督查落实。
(二)
强化宣传引导。要加强
“
双减
”
工作的政策解读和舆论
引导,积极回应社会关切。指导督促各级督学依法督导、科学督
导、文明督导,积极探索总结和宣传
“
双减
”
工作中的典型案例,
特别是课后服务、作业设计、课堂教学等方面的有效做法,增进
社会认同,营造良好教育生态。
五、督导内容
详见《
“
双减
”
工作督导要点》。
附件:
1.
《
“
双减
”
督导工作报告(模板)》
2.
《
“
双减
”
工作督导要点》